(招标编号****)
****现就废油漆桶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处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类别 |
废物代码 |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价) |
代理商投标 (接受/不接受) |
| 1 |
废油漆桶 |
HW49 |
900-041-49 |
88425.00 |
不接受 |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3投标人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与所投包件中待处置废物的类别一致。
3.4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4.1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
3.6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日18时00分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
4.2报名网址:htpps://cg.****.cn/(国铁采购平台)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8日14时30分(**时间),****车辆段调度楼2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已报名投标方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函告项目负责人。标书代写
6.4 如无书面弃标函无故缺席采购活动的投标方,予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集团****车辆段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6.5 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招标文件的投标方,视情节予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集团****车辆段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本项目定于2025年5月18日14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车辆段调度楼2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8.1 采购部门:****材料科
联系地址:**省**市**区沙井驿436号
联 系 人:马文龙
联系电话:0931-****800
传 真:0931-****515
邮 箱:****@foxmail.com
8.2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项目负责人(专业主管)部门了解。
负 责 人:****车辆段材料科
联 系 人:马文龙
联系电话:0931-****800
本公告的发布媒体为: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