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项目招商公告(二次)
2025年**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1.项目编号:****
2.经营地点:**胶东国际机场航站区范围内
3.项目内容:2025年**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招商,共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招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信息如下表所示:
| 标段 |
位置编号 |
产品组合 |
经营期限 (会计年) |
| 1 |
文创产品 |
旅行用品、日用品、文具、工艺品等 |
1+1 |
| 2 |
联名产品 |
与知名品牌联名**开发酒类、饮品类、食品类文创产品 |
1+1 |
项目要求及特别说明:
(1)本项目诚邀具备雄厚实力的知名商业经营单位携手**,共同开展联名文创产品开发及销售工作。招商人高度重视**单位的品牌影响力,因此响应单位应优先选择知名度高、吸引力强且深受机场客户群体喜爱的品牌参与项目,以确保项目品质与市场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2)响应人需在**机场内已开设运营商业店铺,具备在航站楼内直接销售文创产品的能力。
(3)本项目**期限年度具体指会计年度。合同起始日以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原则上不超过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的40天。
(4)响应人不得有欠缴****的款项行为。
本项目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欠付****款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公司只接受-家公司响应。****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公司
5.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6.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响应人与****或下属单位**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响应人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9.响应人在**机场内已开设运营商业店铺,具备在航站楼内直接销售文创产品的能力。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商底价
提成比例:商品销售额的10%。
五、获取招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
2.方式:线下获取招商文件。
3.响应人须在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所需材料至报名地点获取招商文件。逾期获取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招商文件者不受理其响应。
4.获取招商文件地点:**市**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1号楼东单元1602室。
5.获取招商文件所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招商文件2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响应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响应人用于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响应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响应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六、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即评审时间):2025年5月13日09:30分;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1号楼东单元9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官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商人:****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2-****6577
招商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海尔路176号中船重工科技大厦1号楼东单元16楼
联系人:岳工
联系方式:186****5439
邮箱:****@163.com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