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体育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设施改善项目—体育工艺设施改善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6、主要材料设备表
| 序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生产厂家 |
| 1 | 球场专用灯 | ****、****公司、**市德晟****公司 |
注:主要材料参考的厂家,供应商可以选择上述列表以外的其他厂家生产产品,但应不低干以上对应参考的厂家品质进行填报,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供应商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经采购人确认符合工程要求后方可使用。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注:以上带“▲”项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注:以上带“▲”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整个工程应于30日历天内完成。
更正为: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整个工程应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施工。
4、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整个工程应于30日历天内完成
更正为:按采购人签发开工通知之日起计,整个工程应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施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山路483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0-****0081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龙怡路117号501、503、504、505、506房
联系方式:020-****4038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魏先生
电 话:020-****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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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