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32
传 真:022-****9626
通讯地址:**市**区芦台街**路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 **** | **区现代产业区****科技园F12号楼 | **中瑞****公司 | 本项目拟投300万元,在**市**区现代产业区****科技园F12号楼建设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为购置安装一条表面处理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备等,进行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项目投产后,年加工汽车零部件160万件。 | 1、废气:本项目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燃气废气经进出料口集气罩收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异味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脱脂废水、水洗废****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锅炉排水、纯水制备排水一并经污水管网排入宁****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纯水制备耗材分****回收部门;滤渣、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包装桶、废过滤介质、实验废液、沾染废物、泥饼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 2025.4.23 — 2025.4.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