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认证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变更公告-变更公告1、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选择是。 标书代写
2、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变更为:最高总价限价:三年共计4.5万元,最高单价限价:每年1.5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出此总价限价或单价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标书代写
3、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3.2.3(3)条”—“报价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标书代写
有效报价参与报价评分计算,有效报价指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通过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未在评审环节被否决的供应商的报价。 标书代写
有效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Pp,合格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数少于五家(包括五家),则直接计算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去掉的报价不参与算术平均值的计算,但该报价仍计算得分。
当n>5时,Pp=(∑Pi-Pmax-Pmin)/(n-2);
当n≤5时,Pp=∑Pi/n;
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Pa,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Pa)时得满分50分;报价高于或低于评审基准价(Pa)时,每高于1%扣减0.1分;每低于1%扣减0.1分;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报价得分A的计分公式为:
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Pa时
A=50-[|Pa-Pi|/Pa]×100×0.1
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Pa时
A=50-[|Pa-Pi|/Pa]×100×0.1
Pi为第i个报价
Pmax为有效报价最大值
Pmin为有效报价最小值
n为有效报价个数
注:本文件内容如与谈判采购文件内容有冲突,以本文件为准,并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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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