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县淮军圩堡群张老圩环境综合整治附属工程设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4-1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淮军圩堡群张老圩环境综合整治附属工程设计项目答疑1
项目编号:****
1. 问:招标文件 57 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是否还需要同时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设计工作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 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是否以该证明文件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已完成或者正在履约中的项目,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均予以认可。
2. 问:招标文件 58 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关于人员配置,要求 1. 具有园林(园林、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或文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2.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证书的。 因本项目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附属工程,不同于城市园林景观设计,人员配备是否需要具备以上 1.2 两项要求,且 1 要求的人数是一名,2 要求的人数是两名,同时需要提供 2024 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请予以明确。
答:不需要同时满足,满足任意一项条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即可得分。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拟任人员的社保。
3. 问:招标文件人员配备中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颁发单位是:****协会且从业范围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请予以明确。
答:证书颁发单位要求为****协会,从业范围无要求。
4.问:我公司景观园林高级工程师为离退休人员,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条件
答:不满足。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商行
邮 编:231200
联系人:卫工
电 话:0551-****60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朱文斌
电话:0551-****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