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城乡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化无害化收运处置采购招标公告 | ||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5-04-28 | |
| 李雯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城乡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化无害化收运处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二、答疑信息 **区城乡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化无害化收运处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5年04月22日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5年04月27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人员配置评分规则,明显以不合理条例限制供应商,应予取消。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人员配置 “项目运营人员中每有 1 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师证书及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培训 合格证的人员计 0.5 分,最高得 1 分,同一证书不重复计分”。 答: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更正公告进行修改。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1、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类似业绩“1、综合服务业绩(最高计1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取得的区县级及以**乡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需包含以上三种品类中任意两类或以上)综合收运处置服务业绩的(不含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及环卫一体化项目)计1分。” 2、单项服务业绩(最高计 1 分):投标人提供 2021 年至今取得的区县级及以**乡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需包含以上三种品类中任意两类或以上)的收运处置服务业绩的(不含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及环卫一体化项目)计 1 分。3、将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类似业绩】和【单项服务业绩】中“区县级”特定行政区划级别限制取消。4、将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类似业绩】和【单项服务业绩】去除“需包含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以上三种品类中任意两类类或以上”限制取消,认可单一处置服务能力业绩。将不含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及环卫一体化项目的限制取消,应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及环卫一体化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本项目并未限制特定行政区划;2、本项目业绩计分项中已有单一处置服务能力业绩的加分。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联系人:左碧裕 电 话:0731-****9479 地 址:**市**区雷锋东路52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易龙 电 话:0731-****1577 地 址:**市**区文源东路199****广场写字楼B座2010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