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7日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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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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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4-2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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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5-04-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65

传 真:0459-****665

通讯地址:****管委会339室

邮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40MW 氢燃料电池发电项目

**省**市**化工产业园内

****

******公司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土方表面压实、喷水、覆盖,粉性物料采取封闭、遮盖,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水和电池燃料反应水,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水和电池燃料反应****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危废暂存点和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设备全部布置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发声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园区物业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电池堆,由厂家整体回收处理,其中废催化层厂家重复利用,废质子交换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电池堆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包括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道至事故油池后直接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厂区长期贮存,废蓄电池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八)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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