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4月28日我局拟对3#机组生物质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4月28日-2025年04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6-****622 电子信箱:clspfwk@wf.****.cn 通讯地址:**县洪阳街1069号 邮编:262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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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组生物质改造项目
**市**县**省潍****政府驻地顺河街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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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