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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公示 |
| 批复,市场监管、应急管理,2025年 |
|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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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8 |
| 有效 |
| 皖应急审批〔2025〕12号 |
| 皖应急准〔2025〕196号 |
| ****关于《**县天头山铜金矿烧坦洼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
****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县天头山铜金矿烧坦洼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及有关材料悉。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和《****监察局****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3月5日,我厅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规定,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意见
《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基本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总局令第75号)和KA/T20.6-2024《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第6部分:尾矿库闭库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原则上同意《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主要内容:
1.安全设施设计内容。本次闭库工程主要内容包含坝体整治、防排洪系统整治、库区整治及维护设施、安全监测设施、辅助设施、尾矿库安全标志标识及闭库后安全管理等内容。
2.坝体整治方面。将尾矿库堆积坝高度降低1.3m,然后对堆积坝进行削坡,削坡后堆积坝台阶坡比为1:3.0,堆积坝外坡采用顶宽500mm块石护坡;对初期坝进行块石压坡增强其稳定性,压坡后初期坝外坡比为1:3.0,同时增设坝肩和坡脚排水沟。
3.防排洪设施方面。烧坦洼尾矿库为五等库,设置“地表排水沟—地表引水沟”系统作为闭库后尾矿库排洪主要设施,并对现有“库内斜槽—转流井—斜槽”系统进行全断面刚性封堵处理。设计防洪重现期按五等库标准100年。
4.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考虑到闭库后开展尾矿库销号工程,设计要求增设人工监测设施对尾矿库坝体表面位移和堆积坝浸润线进行观测。
三、你单位要认真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压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设施设计》中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确保闭库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四、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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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抄送:****管理局,中钢集****总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