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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5大气污染防治监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磋商报价:****000(元) | 牵头供应商:**** 投标联合体:****、****集团****公司****公司 | **壮族自治区**市**区静兰湾二路1****中心5栋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市2025大气污染防治监控项目 | **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监控项目 | **市 | **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监控项目一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项目建设完成期限:自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新增秸秆禁烧监控点位建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服务期限:新增秸秆禁烧监控点位建设服务期一年;**市86个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位服务期至2026年2月28日止。无人机秸秆禁烧喷淋作业服务期一年,服务时间总计不少于 178 小时。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辉(自行抽取),周子琪(自行抽取),邹致远(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招标类)标准下浮10%**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86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供应商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和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18.5条及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要求进行质疑。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3.3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高新南路16号
联系方式:0772-****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环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0772-****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菲杰
电 话:0772-****96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