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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桃苗食日处理100吨花生油、100吨菜籽油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松桃苗食日处理100吨花生油、100吨菜籽油生产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松桃苗****经济开发区钢结构厂房1、2号 |
| 建设单位 | ****1、2号钢结构厂房进行建设,****联通,总项目占地面积4451m2,设置压榨花生油、菜籽油生产线各一条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苗****公司 |
| 项目概况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