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针对****2025-2026年度工程监理服务招标补充(答疑)内容如下:
问题1、关于业绩证明材料有以下类似提问:
①问:招标文件中,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的市政类监理业绩:(限价对应折扣区间60%-80%)标书代写
1)单个项目监理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每个得1分;
2)60万元≤单个项目监理合同金额<80万元,每个得0.5分;
3)其余不得分,仅计取得分最高的3个业绩,本项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上述证明资料应能反映所对应的规模,若不能反映,则应提供其它有效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提问:招标文件中提及的竣工证明材料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于部分地区竣工验收材料不同,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是否认可
②问:项目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验收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类似监理业绩要求验收证明材料为“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证书)复印件”,市政项目一般验收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证书”,房建项目一般验收证明材料为“竣工验收报告”,建议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统一修改为“竣工验收记录(证书或报告)复印件”更为合理,请回复。
③问:1、交易文件资信业绩评分中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包含竣工验收记录、报告、证书、备案表等,且以上资料均能体现业绩情况,建议将证明材料修改为: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问题2、交易文件资信业绩评分中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证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包含竣工验收记录、报告、证书、备案表等,且以上资料均能体现业绩情况,建议将证明材料修改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答:问题1、2统一回复:
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房建、市政专业允许不同总监)证明材料修改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问题3、问:投标人****公司负责缴纳,是否认可
答:认可。
问题4、评分细则中的资信业绩第3条:项目团队配备情况综合实力中明确需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人,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共计5位总监。第4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类监理业绩:是指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的3位市政总监均需提供相关业绩,还是只需提供其中任意1位总监业绩即可。望明确!
问题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房建类监理业绩:是指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的2位房建总监均需提供相关业绩,还是只需提供任意1位总监的业绩即可。望明确!
答: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指定为房建类项目负责人的总监提供相关业绩。
答:问题4、5统一回复:
“项目团队配备情况综合实力”与“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属于两个不同的评分项目。项目团队配合的人员为投标单位对本年度库承诺的拟派人员,中标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拟派人员中选择一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作为具体项目的总监。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指定为本年度库的总负责人,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优先作为具体项目的总监。
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指本年度库的总负责人(房建、市政专业允许不同总监)完成过的类似监理业绩。
问题6、资信业绩评分中: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
中介机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陈瑶/137****1369、187****7243
联系地址:**市******中心3幢13楼
发起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翁工、0571-****1123 (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市**区滨安路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