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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2月26日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区农作物病虫害统****示范区实施主体的公告后,截止2025年3月5日,共有1家**社参与报名,****中心现场核查,并提交单位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为2025年**区农作物病虫害统****示范区实施主体,现将2025年**区农作物病虫害统****示范区实施主体名单公示如下:
1、**市**区******社
公示期限为10天(3月11日-20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实施的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原****服务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有关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署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原****服务中心
联系人:何建国王玲
联系电话:095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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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