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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厂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41963B | 建设单位法人:金建强 |
| 陆伟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崇福镇杭福东路688号 |
| 高档面料、纱线绿色印染、智能化生产线兼并技改提升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2-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崇福镇杭福东路688号 |
| 经度:120.46277 纬度: 30.5501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10 |
| 嘉环桐建〔2019〕01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4000 |
| 403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41963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41963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83MA2B87K6X8 | 竣工时间:2024-01-26 |
| 2024-01-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1 |
| 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宝 |
| 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市崇福镇工业区四期,杭福**侧,经四路东侧 | 实际建设情况:与批复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4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95万元,兼并原****公司、 **市惊涛漂染厂、桐****公司和**市**印染 有限公司印染产能后实施搬迁技改,总用地80亩,其中一期46.3 亩,二期供地33.7亩,建后形成年产30000吨针织面料、3000万 米机织装饰面料、1500吨绞纱及3000吨筒子纱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用地46.3亩,实际总投资3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37万元,企业已建成一期年产30000吨针织面料染整和3000万米机织装饰面料染整的生产能力 |
| 二期年产1500吨绞纱染整及3000吨简子纱染整产能尚未投产,未投产产能将在后续投产后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搬迁弘盛印染符合节能要求的设备88台(套),新购国内外先进的低于比溢流染色机、气流染色机、高温高压筒子纱染色机、绞纱染色机、定型机、拉毛机、剪毛机、烫光机、染化料自动配送系统、自动包装输送系统、热能回收系统、自动仓储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等设备共286台(套),具体详见验收报告中表3.2-2。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实际绞纱染整及简子纱染整产能设备尚未投产;针织面料染整和机织装饰面料染整设备中相比环评审批设备卷验机减少2台、烫光机组增加5套、定型机减少9台;环保公用辅助设备中变压器审批8台,实际目前为3台,货梯增加4台、消防增压泵增加1台、消防喷淋泵增加1台、定型废气减少3套、粉尘除尘装置增加2套等,具体设备审批数量和变化情况详见验收报告中表3.2-2。 |
| 尚有1500吨/年绞纱及3000吨/年筒子纱染整产线未投产,已投产部分工艺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组合式湿法高压静电五级处理”二级处理装置,4台定型机设置一套废气装置,一期工程共24台定型机,共设置有6套定型废气处理设施(P1~P6);项目二期工程设有11台定型机,同一期工程采用“组合式湿法高压静电五级处理”装置,共设置有3套定型废气处理设施(P7~P9),其中两套为4台定型机配置一套废气装置,还有一套为3台定型机配置一套废气装置,排气筒高度均为不低于45m。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实际目前有26台定型机,采用“组合式湿法高压静电五级处理”装置, 其中P1为一拖五、P2为一拖二、P4为一拖七、P5为一拖四、P6为一拖三、P7为一拖五(P3定型废气装置目前为后期预留,为闲置状态),排气筒高度均为60m。 |
| 根据现场情况对定型机废气装置平面布局做了调整,每台废气装置对应的定型机根据实际情况做了调整,但废气处置工艺流程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1.3248 | 63.4554 | 71.3248 | 71.3248 | 0 | 63.455 | -7.869 | |
| 35.662 | 31.728 | 35.662 | 35.662 | 0 | 31.728 | -3.934 | |
| 3.566 | 3.173 | 3 | 3.566 | 0 | 3.173 | -0.39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49.91 | 3.761 | 4.62 | 49.91 | 0 | 3.761 | -46.149 | / |
| 21.631 | 8.136 | 21.61 | 21.631 | 0 | 8.136 | -13.495 | / |
| 14.716 | 15.06 | 30.03 | 14.716 | 30.628 | 15.06 | -30.284 | / |
| 3.459 | 6.286 | 28.272 | 3.459 | 49.626 | 6.286 | -46.799 | / |
| 1 | ****处理站及中水回用设施 | 纳管废水参照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9号)和《关于调整(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要求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废水检测结果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9号)和《关于调整(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要求 |
| 1 | 布袋除尘设施 | 颗粒物排放执行**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标准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监测颗粒物排放达到**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定型废气处理设施 | 定型废气排放执行**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标准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监测定型废气排放达到**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企业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污水站恶臭废气处置设施 | 污水站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监测污水站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噪声减震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厂界四周噪声监测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装置区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原材料、固体废物贮存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由于降水造成二次污染。 ●污水管道采用PVC防渗管道。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 1 | ●危险固废中报废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油剂等危废需采用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各类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在厂区危废仓库内,专用包装物、容器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的专用运输车辆外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超过1年,危废暂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中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废膜件、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废物,其中污泥外运无害化处理,其余一****回收站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 1 | 施工过程有土建工程,地块现状是杂草丛生的荒地,地面原始植被是杂草和农作物,项目地块为三类工业 用地。施工期对扬尘、生活污水和噪声采取适宜措施予以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 影响可控。另外厂区内设计有一定的绿化:园林树种、花卉植物、草坪组成的花坛、草地、绿篱等绿化土地。为了使绿地更好地发挥其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水土、消隔噪声、阻挡灰尘的生态功能,项目应尽量在厂区内建设绿化防护, 削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废气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污染物排放,会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这也是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的最主要的方面。在项目正常运转以后,废水经过集中收****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固废按照分类也进行合理安全的处置,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的影响也在可承受范围内,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气贡献较小。因此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其承受范围内。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 1 | ●废水应急设施。本环评拟在设置120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接纳4小时以上的废水量。事故应急池平时空置,****处理站相连。 ●化学品泄露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应严格按照不同原料的性质分类贮存,对各类原料的包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贮存场所附近须备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活性炭等堵漏物资。液体化学品四周必须设置围堰,地面及四周做防腐处理,防****处理站或土壤。 ●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污水总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废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运行管理方面,建设单位在对废水收集、废水处理药剂投加、废水停留时间等都要规范化操作;在线监测方面,要通过监测设备及时了解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一旦出现超标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在查明原因前停止污水的排放甚至停产自查,同时充分利用应急池的作用,起到对污水事故排放的缓冲作用。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事故处理伴生污染处置措施。在事故过程中和抢救过程中所产生的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消防废水都应纳入事故应急池,消除安全隐患后视情况作处理排放或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 与环评文件一致 |
| 1、供热:蒸汽由******公司的集中供热管网;定型机采用天然气直燃式。 2、供气:天然气由桐****公司提供。 3、给水:自来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生产消防用水就近河道取水。 4、排水:厂区内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企业全厂生产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置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尾水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水厂处理后排放钱塘江。 5、固废:一般固废外****公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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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后,现有厂区所有设备均将拆除,部分淘汰,部分搬迁至新厂区,届时现有厂区将不再产生生产废水、定型废气及锅炉废气等污染物。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清洗后可进行拆除,清洗废水接入截污管网;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公司焚烧处理;导热油锅炉拆除产生的废导热油,以及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经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的搬迁过程中,应按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以及《****保护厅 浙****委员会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18]7号)的要求,防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偷排、偷倒、不规范拆迁等行为,防止加重场地污染,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 根据计划,****搬迁后,****政府收回重新出让或复垦。根据相关要求,企业厂区退役场地需进行退役期环境污染调查,退役期环境污染调查可分3个阶段进行。在完成环境污染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环境修复。环境恢复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恢复,并制定相应的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具体操作依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8 号)、《****保护厅 浙****委员会 ******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18]7号)和《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省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手册(试行)》等规范标准进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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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分局出具的总量平衡意见(嘉环桐(2019)133号),本项目具体削减替代量方案如下: (一)工业烟粉尘平衡方案 **市对相关企业实施了整治关停,实现了工业烟粉尘削减并对该部分削减 量进行储备,目前尚有结余362.4096吨/年,现从储备量中调剂30.628吨/年,作为本项目平衡替代量。 (二)挥发性有机物平衡方案 **市对相关企业实施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整治,崇福镇经整治关 停54家企业,实现VOCs削减并对该部分削减量进行储备,目前尚有结余174.2324吨/年,现从该镇储备量中调剂49.626吨/年,作为本项目的平衡替代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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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