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政府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吉巷山坂洋至昆边村通村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吉政〔2025〕2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已于2024年10月经我局古发改审批〔2024〕111号文批复,现因项目内容调整,同意重新审批该项目,原批复文件作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巷山坂洋至昆边村通村道路工程(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899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吉巷乡昆边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为**吉巷山坂洋至昆边村通村道路工程,路线长度2382米,路基宽度6.5米。主要内容包括现状道路硬化18468平方米、路基挡土墙 73.5米、排水边沟 2810米、土石方73354立方米及涵洞9道。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795.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2.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43万元,基本预备费23.18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以工代赈专项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拟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补助资金600万元。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70人,预计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96.78万元,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占比32.8%)。
六、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