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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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8日

****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二)招标文件中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的内容。 6.1.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6.1.3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1.4 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2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并于2025年4月30日16:00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PDF****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四、投标文件递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6:00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2025年4月30日16:00标书代写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并于2025年5月16日16:20前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PDF****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四、投标文件递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6:20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2025年5月16日16:20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开发区文化东路136号****

联系方式:193****1521,0997-****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本级

联系方式:138****2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库地热提﹒库尔班

电 话:138****2281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8
信息变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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