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人民检察院2024-2025年度清雪服务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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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9000 元 采购方式:直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清雪费。甲方应在清雪期结束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清雪费。 二、乙方负责清雪工具、清雪车、清雪人员等一切费用。 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清雪工作。如为乙方打开自动门,让乙方清雪人员和车辆进入。 四、清雪期限:乙方为甲方清雪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 五、清雪范围: 1.检察院北侧院内、正门台阶及院与中央街衔接部分的水泥硬化地面; 2.检察院南侧院内; 3.****检察院南院的硬化小路路面及院外6、7、8号车库门前硬化地面。 六、清雪标准及要求 清雪区域要做到以雪为令、雪停即扫。时间要求: 1.小雪(积雪深度5CM以下)过后要求1日内清扫完毕。2.中雪(积雪深度5一15CM)过后要求2日内清扫完毕。 3.大雪及暴雪(积雪深度达15CM以上)过后要求3日内清扫完毕。 4.清雪标准达到“见地面、见道线”,做到路面净、人行道板净,积雪清扫要到头到边,不留死角。 5.清雪时不得损坏路面、绿地、房屋及各种公共设施。乙方清雪人员和清雪车辆在工作期间对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以修补或相应经济补偿。 七、甲方按清雪时间与标准,对乙方清雪时间和清雪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如没有按照标准清除积雪,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在应付清雪费用中扣款。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清雪服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服务周期:210天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发布时间:2025-04-27 11:34:09

采购编号:****

服务实施地:**省**市**县中央街321号

采购单位:****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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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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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人民检察院2024-2025年度清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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