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潇湘●奇美**文旅消费一卡通提质升级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日期: 2025-04-28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锦绣潇湘﹒奇美**文旅消费一卡通提质升级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品目分类及名称:C****0000/公园、景区及旅游类**服务
(2)项目内容:在保持锦绣潇湘﹒奇美**文旅消费一卡通原有景区和商户不变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市文旅**,积****体育场馆,整合各类文旅体育和城市文化娱乐消费场所**,增加消费卡的权益。同时,以“奇美**”文旅消费一卡通的发行量作为量化指标,切实发挥卡的带动效应。
确保奇美**文旅消费一卡通入驻商户内容丰富多样,包括:A级景区43家(含17家收费景区)。新增近300处新文化旅游业态,涵盖文博体场馆、餐饮、酒店民宿、购物场所、影城权益、娱乐消费场所、康体健身场所及儿童游乐场所等。
实现三年内共计销售文旅消费一卡通70000张的目标。其中,**第一年度发行20000张,**第二年度发行25000张,**第三年度发行25000张。
(3)服务时间:本项目实行一次采购,分三年进行实施。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万元,其中:第一年度30万元,第二年度30万元,第三年度4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1〕6号)明确提出“持续推广锦绣潇湘全域旅游一卡通,探索建立整合**、跨界营销、票价补贴等有效机制,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升级**文旅消费**卡,拉动大众消费内循环”,本项目要求确保锦绣潇湘﹒奇美**文旅消费一卡通入驻商户内容丰富多样,包括大量的A级景区以及涵盖文博体场馆、餐饮、酒店民宿等多种业态的近300处新文化旅游业态。****是省文旅****委员会****中心授权发行“锦绣潇湘全域旅游卡”的单位,在文旅消费一卡通项目的运作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具备先进的技术**台系统且有专有技术,能够保障文旅消费一卡通的顺利发行、使用和管理。
基于政策导向要求、项目的特殊性以及****的优势,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司作为供应商,能够更有效地保障锦绣潇湘﹒奇美**文旅消费一卡通提质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达成,符合**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万家丽南路一段98号桃园综合楼6019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宝庆中路470号
联系电话:0739-****00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0739-****247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女士 姚先生
联系地址:**市双拥路广电星苑4栋2803室
联系电话:0739-****358 176****840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