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股室:
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5年6月至11月。
(二)抽查对象: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拍卖行业、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
二、抽查内容及目标
按照《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对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件),确保在6月底前事项完成率达到30%,9月底前完成率达到70%,11月底前完成率达到100%的要求。
三、实施流程
(一)确定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开展抽查,由商事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 2 人,并指定检查组组长。
(二)规范抽查行为。在检查名单确定后,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检查组应当在确定的时间内开展抽查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时,应当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过手机粤执法予以记录,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资料要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存。
(三)抽查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录入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力求做到抽查过程严格规范,抽查结果公开公正,情况反馈准确及时。
(四)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机关处理。
附件:
1.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2025年4月28日
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类别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对象总数(户/个) |
抽取比例(%) |
抽查检查对象数(户/个) |
结果公示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检查方式 |
| 1 |
2025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监督管理抽查计划 |
一般 |
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
2 |
100% |
2 |
抽查任务完成后 20个工作日 |
现场检查 |
| 2 |
2025年度拍卖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计划 |
一般 |
****拍卖行业 |
1 |
100% |
1 |
抽查任务完成后 20个工作日 |
现场检查 |
| 3 |
2025年度汽车销售合规经营情况联合检查计划 |
一般 |
汽车销售企业 |
14 |
20% |
3 |
抽查任务完成后 20个工作日 |
现场检查 |
| 4 |
2025年度汽车销售合规经营情况联合检查计划 |
一般 |
二手车交易市场 |
7 |
25% |
2 |
抽查任务完成后 20个工作日 |
现场检查 |
| 5 |
2025年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合规经营情况联合检查计划 |
一般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 |
1 |
100% |
1 |
抽查任务完成后 20个工作日 |
现场检查 |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一般/重点) |
检查 方式 |
检查依据 |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 1 |
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 |
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1.《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正)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
| 2 |
商贸流通 领域检查 |
拍卖企业合规经营情况 |
拍卖行业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1.《中华人民**国拍卖法》 2.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 |
| 3 |
商贸流通 领域检查 |
新车销售合规经营情况 |
新车销售 行业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17年商务部令 |
| 4 |
商贸流通 领域检查 |
二手车交易 市场合规 经营情况 |
二手车 交易市场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
| 5 |
商贸流通 领域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情况 |
规模发卡 企业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商务部令第9号)第三十三条 ****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