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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400万以下工程及200万元以下集中目录外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选取
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04月27日发布的谈判文件,现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原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须知前附表第9项13.1条款“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若干份投标文件副本)”修改为:“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标书代写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平台(小规模) (https://longyan.****.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本答疑纪要(二)作为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谈判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