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办公厅关于****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以及《****教育局关于印****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一、招生原则
****学校招生实行以户籍为前提、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小学或初中。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行政区域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地址一致。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证明等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拥有(父母单方或双方完全拥有,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共同完全拥有),户籍及居住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人户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地址不一致;2.适龄儿童少年2025年4月15日后入户;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等)为2025年4月15日后登记;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证明等产权不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100%拥有;5.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居住跟随祖辈的。
二、招生对象
(一)**区户籍学生。凡具有我区户籍的适****小学的截至当年8月31日必须年满6周岁),以其有效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证明等)为依据,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具体入学办法是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免试就近安排入学,依据区教****学校招生地段入学。
(二)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详见附件1)的对象,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后,****学校就读。
(三)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市办理《**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小学****初中一年级,区教育局将结合申请人条件、可提供学位情况****学校****学校。
(四)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统筹安排起始年级学位。
(五)承租人子女入学。对具有**区户籍以外的**市户籍,并在**区具有产权住房且是**市内唯一产权住房,或在**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区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的人员子女(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三、招生任务
****小学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11000人,计划开设338个教学班(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承租人子女。详见附件2)。
****初中一年级预计入学人数为12600人,计划开设288个教学班(详见附件3)。
四、招生地段
根据我区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历史沿革等因素,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合理划分****学校招生地段范围。(详见附件4)。
五、招生办法
****小学招生。
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2025****小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小学招生。
具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cn/)进行报名。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小学现场提出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完成后,于5月17日至19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带备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安排学位,并从6月9日起,****小学为获得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派发录取通知书,6月28日已被****学校进行注册。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26日按****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补报名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小学招生。
(1)幼升小直升招生。民办幼儿园、****小学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升小直升招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要求5月7日前做好预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工作,5月9日前将名册****教育局职业成人与民办教育科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直升或电脑派位。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小学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2)报名。****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至14日登录“广****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cn/),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5月30日至6月4日,****小学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派位和录取。民办小学招生,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幼儿园****幼儿园适龄儿童,其他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6月12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小学,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小学,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4)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6月18日至20日,获得录取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6月28****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审核和补录。****小学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小学可进行补录,补录工****学校自行组织。补录要优先补录本区的报读学生,如有剩余再补录区外学生,同时补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要求。7月14日至18****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1至26****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补录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延缓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一般为疾病或受伤),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至8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学校地段招生****指导中心申请,****学校地****教育局申请。去年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并按照当年**区的招生入学政策申请报名入读。
4.特殊儿童。
除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如痴呆、精神病、传染病未愈、严重肢残等)之外,全部适龄儿童都要动员其入学,盲、聋、哑****盲校****学校报名就读,具有自理能力的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可****学校及特教班申请入学(详见附件8)。
5.多孩子女长幼随学。
如市民多个小孩(2个及以上)都属于同一户籍及居住地址,****学校。如多个小孩(2个及以上)不同户籍及居住地址或由此而****学校,造成市民接送不便,市民可向教育部门申请把多个小孩(2个及以上****学校。经核实情况后,教育部门将把市民多个小孩统****学校。原则上****学校,统筹学校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确定。
****初中招生。
****小学六年级****初中一年级,2025****初中一年级招生按照我区招生原则、对象类别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公办初中招生。
5月10****小学收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资料,学生父母或其他****小学提交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租赁房屋****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和分类,按照招生原则、对象类别统筹安排入学。属于**人户一致学生依据划定的****教育局安排入学;属于**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属于镇街地段学****指导中心安排入学;属于在从****小学六年级毕业****学校就****学校。从6月24日起,****学校为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派发录取通知书。7月5****学校新生注册。
本区户籍适龄学生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26日按****指导中心或区教育局递交补报名申请,补报名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民办初中招生。
(1)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为同一举办者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小升初直升招生,以自愿原则,实行直升方式升学(严禁择优)。 5月16日前,****学校、****学校****小学****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开展直升预报名登记工作。5月19日将名册****教育局职业成人与民办教育科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直升或电脑派位。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学校直接录取。如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2)报名。****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至25日登录“广****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cn/),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6月13日至17日,****初中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3)派位和录取。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他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6月25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初中,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初中,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4)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6月29日至7月1日,获得录取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学校初中招生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7月5****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审核和补录。****初中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未完****初中可进行补录,补录工****学校自行组织。补录要优先补录本区的报读学生,如有剩余再补录区外学生,同时补录不得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要求。7月17日至21****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8月23日至27****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补录名单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户籍返回生。
(1)在**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有****初中一年级的,在5月7日至8日,持学生户口簿、父****小学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回**报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户籍属于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户籍属于乡镇****指导中心报名。
(2)从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户籍学生,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户口簿原件****小学确认,****中心****教育局按招生原则安排入学。目前在城****小学毕业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返****初中一年级。各类返回生入学要求6月23日前完成。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入学。
凡符合《**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详见附件1)的对象,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市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后,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毕业学校提交资料后,于5月19日至22****中心或区教育局(居住在****指导中心,居住****教育局)递交政策性照顾学生相关资料及入学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料后,****学校就读。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学生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学申请及递交有关资料,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按照《**市**区实行积分入学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从府办〔2017〕19号)以及上级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对持有在**市办理《**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且在**区居住、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小学****初中一年级。****教育局联合制定《2025年度**市**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南》,****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来穗人员按照工****园区****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区人社局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结果公示。区教育局根据各镇街积分入学申****学校的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划定各镇街积分入学的入围资格线,投档录取时只对入围资格线以上的入学申请人进行投档。最后对录取的学生名单进行结果公示。
(五)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满1年的港澳居民(监护人)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学申请并递交有关资料,按照我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六)承租人子女申请入学。
对具有**区户籍以外的**市户籍,并在**区具有产权住房且是**市内唯一产权住房,或在**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持**区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的人员子女(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具体为网上报名后,于5月19日至20日持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实际居住证明或承租人在**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有效房屋租赁证明(必须是我区住建部门认可的租赁证明或经我区各镇街、园区来穗****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证****指导中心申请,报名入学资料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领导,精心组织。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中心主任为成****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统筹****学校招生工作。****中心要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做好招生计划、****小学、初中招生地段范围、招生程序、组织报名、资料核对、招生录取、入学注册、建立学籍等工作,按照全区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
按**市统一时间要求向社会公布2025年从****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细则,****政府网站、****中心、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媒体场所向社会公开,并公布区和各镇街招生入学咨询地址、电话,方便广大家长来访电询。各片区、各学校要及时召开招生政策咨询会,现场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提问,正确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规范招生,强化监督。
1.加强招生管理,落实工作要求。各单位、各学校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政策要求,任何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人机对话、拓展活动、冬夏令营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联合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发现存在招生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详见附件5)严肃处理。
2.落实学生编班和学籍管理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需于当年9月16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建档、上报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3.严格执行程序,****学校招生行为。****学校****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区招生,****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学校,其****教育局****教育局核准,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小学毕业学籍界定;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省居住证》(或具同等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界定。民办学校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做到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平公正。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制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4.加强廉洁招生,落实好监督机制。规范捐资助学行为,****学校收取与入学学位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和有关负责人员要进行廉政风险提醒,做好廉政教育。****督导室、****审计室将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1. 附件1:**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pdf
2. 附件2:2025年从****学校****小学).pdf
3. 附件3:2025年从****学校****初中).pdf
4. 附件4:2025年**区****学校招生地段范围.pdf
5. 附件5:****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pdf
6. 附件6:2025****学校招生入学咨询地址和电话.pdf
7. 附件7:****中学****初中一年级招生范围的公告.pdf
8. 附件8:**市**区2025年特殊需要学生招生转介方案.doc
9. 附件9:2025年**市**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安排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