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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公告 (**大院39座1-5号) | ||||||||||||||||||||||||||
| 招租公告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5年4月28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阴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7****0547 134****2858 监督电话:0591-****7922 地址:**市五四路239号7楼 福****公司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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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4-28 2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