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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
项目(厂外补给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依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对本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公示事项
****电厂扩建工程2×35万千瓦热电联产煤电一体化项目(厂外补给水)
二、拟决策部门
评估主体: 满****委员会
联 系 人:宋佳 电 话:****289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付国民 电 话:153****6040
邮 箱:****@qq.com
四、重大决策概况
本项目**厂外补给水铺设及现有设施改造工程。**补水管线总长度约13500米,管径为D377×6的钢制管道。该项目建设跨越**市和**区两个行政区域,以行政区域分割线核算:1.**区域:**补水管线全长约1160米,输煤栈桥地下管线迁移及现有设施改造。投资金额约2417万元。2.**市区域:**补水管线1900米,管径为D377×6的钢制管道。投资金额约268万元。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意见或诉求。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评估主体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意见或诉求,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评估主体提出。
4、公示日期: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2日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