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
核准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大唐**县卢北12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及**中金****公司编制的《大唐**县卢北120MW风力发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依据****发改委《关于下达**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4〕1028号)、****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42025XS****581号)、****审批局《关于大唐**县卢北120MW风力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卢行审稳评字〔2024〕5号,低风险),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大唐**县卢北12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地点:**市**县双望镇、潘庄镇、燕河营镇、刘家营乡、印庄镇、陈官屯镇。(具体位置及路径方案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风电场装机规模为119.9MW,年发电量约28883万kW●h,安装17台单机容量6.7MW 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6.0MW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112.25km,**220kV升压站建筑面积717.37平方米(综合楼278.24平方米,附属用房439.13平方米),配置储能容量为24MW/96MW﹒h。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6273.6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项目招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执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规划、生态环境、城管、农业农村、电力、统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审批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