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翁达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验收调查单位:**省****公司
联系电话:158****9245
通讯地址:**市**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3栋1单元4321
1、项目名称:**县翁达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址:**县甲学镇、翁达镇、杨各乡、旭日乡、霍**、大章乡、克果乡
4、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
5、公示起始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9日(二十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