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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关于**县**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建设局:
报来《****建设局关于审批**县**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合住建函〔2025〕10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排水防涝能力,****政府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原则同意实施**县**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廉州镇。
四、项目代码:****。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一)对**路、**路、**路、**北路、**北路等道路进行排水管道改造共约8000米,排水管道管径d300—d1500。(二)对明渠北河水道、**水道、**水道、廉南大水道等排水改造,长约9800米,宽5—15米不等。(三)改造县城沙路沟排洪道,项目起点鸭儿桥,终点西门江云塘口,改造排洪道长度约1760米,**挡土墙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5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算。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进行举报。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环境局。
****改革局人秘股 2025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