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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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4月2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4-28 1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编制单位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

1

**泡鸭爪生产项目

****园区海峡光电产业园一期2号厂房北面一层、二层

龙****公司

******公司

****园区海峡光电产业园一期2号厂房北面一层、二层,项目外购鸭爪经解冻、焯熟、炮制等工艺进行生产,建成后年产1000吨泡鸭爪。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按照规范要求通****工业园区食品加****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机和锅炉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厂污水口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项目目前热源为用电加热,待天然气接入后,燃烧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限值;煮制车间采取密闭建设,焯熟废气经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化回收综合利用,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0.025t/a、SO2≤0.048t/a、NOX≤0.381t/a、COD≤0.331t/a、NH3-N≤0.044t/a。你公司凭《报告表》及本批复及时到****办理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意见,在项目投产前通过排污权交易机构申购所需排污总量。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做好环境监测、火灾风险防控、排污口规范管理和槽罐车运输等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工作。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626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6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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