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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镇 LH03-02-01、LH03-02-02、LH03-02-03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制项目采购城乡规划编制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本次采购城乡规划编制服务。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粤建规字[2005]72号)、《**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 号)、《******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典型县镇村规划,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走深走实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县**镇LH03-02-01、LH03-02-02、LH03-02-0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范围约9.34公顷,规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依据及符合性分析、规划设计条件、公众参与报告等内容。 | ||
| 否 | ||
| 投资额(¥150,0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 无 | ||
| 无 | ||
| (1)规划成果自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编制完成并逐级上报审批、备案。(2)由于政策变动、主管部门审批延时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工作和工程进度延期的,项目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 ||
| ¥150,000元 | ||
|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根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文件及市场调节价计算,项目编制费用按总价150000元包干。合同价款包含本项目基础资料调研费、项目编制费、各阶段成果及最终成果文本印刷费、差旅费等。 | ||
| 否 | ||
| 否 | ||
| 2025-05-06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