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温泉县地热温泉水开发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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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4-29

项目名称 博州**县地热**水开发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县城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94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维维
联系人 欧英塔娜 联系电话 0909***2777
项目投资(万元) 6250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DN500地热**水管网4600米、DN315地热**水管网5200米;配套建设2个环网柜、4个800千伏安变压器;推进**水进9个酒店、2个民宿;购置信息化的水**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工地生活用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排污官网
固废 环保措施:
认真处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定点存放、综合利用,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和生产废水需妥善处理,严禁渗坑排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土地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的噪声;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和噪声时段;除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尽量不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需夜间施工 的,报环保部门审批,并且告示居民,施工噪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规定。
承诺:**** 王维维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维维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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