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要求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32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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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