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车站**开发建设**四桥(平溪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车站**开发建设**四桥(平溪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车站**开发建设**四桥(平溪江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景晟****公司
项目概况
****车站**开发建设**四桥(平溪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位于**省**市**县城**,项目设计起点接**大道(110度36分27.571秒,27度4分21.142秒),设计终点接聚福路(110度36分30.159秒,27度3分33.541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总投资26304.77万元,呈南北走向,全长1395.398m。红线宽度33.5~48m,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全线设置两座桥梁,平溪江大桥全长约343m,富水中桥全长约47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占地范围内,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边坡工程区采用三维网植草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抛弃有害物质或渣土入河造成水体污染,施工区域应尽量避免设置在鸟类栖息地附近,避免繁殖季节、迁徙季节和栖息地关键时期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封控措施设置围栏、放置警示标识等避免对鸟类及其栖息地造成污染。切实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防止施工过程对水质的污染,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富营养化,避免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严格保护现有鱼类**,禁止施工人员下河捕鱼或毒杀鱼类等行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项目需制定生态恢复、湿地补偿及保护动植物保护措施方案,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充,生态恢复要符合湿地公园的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监测和生态监控措施。 2、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水排入沿线河道。
3、落实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对高噪声设备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及养护等。
4、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进行围挡作业,场地内洒水抑尘,临时堆场等进行覆盖防尘,运输粉尘车辆密闭,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5、落实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及弃土等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项目须按规定的运输时间和路线运输、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和运输。
6、落实营运期环保措施。营运期需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禁止向湿地公园内扔、撒杂物及垃圾,污染环境,在湿地公园内显眼的位置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宣传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平溪江国家湿地公园;制定长期生态监测计划(监测对象: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森林生态系统的功能,水生生物**,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