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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规定,现将巴河大佛寺至李家湾闸坝段和**片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片区段)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巴河大佛寺至李家湾闸坝段和**片区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片区段)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正文(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日期的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先生136****8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