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用耗材、中药饮片、检验试剂供货服务商采购项目05包中药饮片B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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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0056

二、合同名称:****中药饮片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医用耗材、中药饮片、检验试剂供货服务商采购项目05包:中药饮片B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玉屏侗族****办事处343号

联系方式: 138****6368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市致和街道东**路279号30栋

联系方式: 130****85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第三条甲方所供应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药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地区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地区专业标准执行: 2.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3.整件药品内应附有《药品合格证》; 4.每种药品均需按批次提供药品质量检验报告,每批 送货需提供配送单:5.药品包装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及货物运输要求。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期限 1.乙方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采购药品,发送采购计划,甲方据此供货。经乙方 授权的采购人员也可以传真或电话等要货方式通知甲方。 2. 甲方接到乙方的要货通知后应及时确认,自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达乙方 所在地区指定地点,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该批货物自出库时起所有权即 转移至乙方,甲方不再承担此货物的风险责任。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九、项目付款日期:2025年10日1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亦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招标 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合同中涉 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服务期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执行期限从2025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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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医用耗材、中药饮片、检验试剂供货服务商采购项目05包中药饮片B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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