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方案深化、实际需要进行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主厂房方案调整,变更后主厂房建筑面积由10217.70平方米变更为21228.90平方米,相应总图和技术经济指标等调整。
特将变更前后方案向社会公示,批准前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本许可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规划局提出。
联系电话:057****28489 ,联系地址:**县创业路388号(云帆大厦二楼D区自然**规划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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