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高铁站文旅商服综合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初步设计已通过区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7号,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成**线高铁**石刻站站区配套工程,拟用地面积385亩。建设内容包括①S302麻雀湾路口至周家院子改线工程;②站南路;③**区中小河流结余资金(化龙溪高铁站段)综合治理工程;④**高铁站文旅商服综合体及配套设施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67130.1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53616.3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01.2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技术服务。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 7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设计单位,并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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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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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1栋3层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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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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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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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85****5171 | 联系电话: | 173****3008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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