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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贵局派出的审计组对我局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龙审报〔2018〕6号)已收悉,现将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同批接待对象多次安排工作餐。如2016年1月,市安监局在金观音****安监局、质监局等专项检查组共2次,产生餐费2460元。上述行为不符合《****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每批接待对象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工作餐标准”的规定。****监局今后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