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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专项法律服务 | 法律/民商法/民商法 | 2020年11月,我****集团****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甲公司销售储能系统,合同金额672.08万元。同月,****公司、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向乙公司采购电池模组系统,合同金额431.72万元,向丙公司采购储能系统配件,合同金额200.04万元。 上述合同签订后,乙、丙公司向我司交付设备,****公司交付设备,并完成了设备的安装、调试、投运。目前,甲公司向我司支付了75%合同款,****公司、丙公司分别支付了75%合同款。****法院起诉要求我司支付货款134.81万元及违约金等,合计170.84万元。 ****公司、丙公司未发生诉讼,但为整体解决本项目法律风险,受托律所需要为整个项目的风险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 案件办理结束 | **市 | 报价须为风险代理方式,固定费用报价为无效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