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按照相关法规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计算推理模块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1 | 智能信息处理服务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2 | 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设备验收交付 | 采购方指定场所 | |
| 2 | 智能支持处理服务设备 | 套 | 2 | |||||
| 3 | 大容量存储设备 | 套 | 1 | |||||
| 4 | 网络交换机 | 套 | 1 | |||||
| 说明: 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最高限价及最高总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最高总限价: 60.058638万元 ,其中:
智能信息处理服务设备(2套) 最高限价:12.3198万元;
智能支持处理服务设备(2套) 最高限价:32.7476万元;
大容量存储设备(1套) 最高限价:14.1699万元;
网络交换机(1套) 最高限价:0.821338万元;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某机关、某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1.****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特定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3RM3FX0B)
六、拟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于2月25日和3月18日先后两次组织招标活动,因报名单位后续无参与意向,根据研究院科研采购规定,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
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单位提出。
九、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
十、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某研究院
联 系 人:沈助理
联系方式:010-****5450
十一、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 系 人: 赵倩、李伟男
联系方式: 010-****4033、****8036
地 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