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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
补充答疑文件
项目编号:****
1、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中“六.评分细则”
请问企业类似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企业类似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重复时,可以重复计分。
2、请问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可以作为项目组人员配备
答:可以,须提供退休返聘证明。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资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得分要点内容,如合同签约时间、业绩类型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一项业绩只计取一类业绩分,不累加。”
问: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的补充证明材料
答:若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可以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费根据浙财采监[2020]7号规定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文中明确指出专家评审费不得包含在社会中介代理服务费内。请问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费是否按浙财采监[2020]7号执行
答:专家评审费由受托人支付。
5、业绩证明材料中写“一项业绩只计取一类业绩分,不累加。”a.工程(市政、房建施工类,epc工程总承包类)b.服务、货物采购(设计类、监理类、全过程咨询类、设备货物类)。问①a.工程提供3个房建施工类是否都得分b.服务、货物采购提供3个监理类是否都得分②同一个项目即做了设计招标,又做了工程招标,能否a、b都得分
答:①a.工程提供3个满足业绩条件的房建施工类招标代理业绩都可得分;b.服务、货物采购提供3个满足业绩条件的监理类招标代理业绩都可得分。
②一项业绩只计取一类业绩分(a或b,按得分高的业绩分计),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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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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