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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5412X0 | 建设单位法人:张振光 |
| 杨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区庆达路190号 |
| 浦泽公司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7--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合庆镇****区庆达路190号 |
| 经度:121.69089 纬度: 31.2490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07 |
| 沪浦环保许评〔2023〕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5-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50 |
| 7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5412X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5412X0 | 验收监测单位:埃欧孚(上****公司 |
| ****0117MA1J24G69N | 竣工时间:2024-03-15 |
| 2024-03-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3-25 |
| 2025-03-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产品为生产混凝土产品,产品规模120万m3/a,约282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产品为生产混凝土产品,产品规模120万m3/a,约282万t/a。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筑垃圾—破碎—筛分—投料—搅拌—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垃圾—破碎—筛分—投料—搅拌—混凝土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洗车废水、罐车清洗系统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皮带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最****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 三级标准。 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新增的15 米高DA008排气筒排放;筒仓进料和投料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新增的27米高DA007 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收集处理后,通过现有15 米高DA003 排气筒排放。DA007 和DA008 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 限值,DA003排气筒排放的油烟应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 限值,并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 应加强车间各工序和设备密闭性,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 限值。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四至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市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并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依托利用1间危废暂间和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应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 应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测及应急响应的原则, 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洗车废水、罐车清洗系统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皮带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采用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最****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水质能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经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的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筒仓进料粉尘经收集采用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的6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经收集采用搅拌机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的2根27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经收集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排气筒、筒仓进料排气筒和投料粉尘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能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 限值,DA003排气筒排放的油烟能符合《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 限值,并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 项目已强化车间各工序和设备密闭性的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可确保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限值。 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可以确保四至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1间的危废暂存间和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已按照国家固废法和**市有关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和沉渣回用于生产线,废混凝土样品回用于现有的废混凝土垃圾处理线。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 项目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测及应急响应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单位落实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相应的防渗分区要求。 |
| 由于10个筒仓分布在搅拌楼两侧,并未设置在密闭搅拌楼内,且筒仓仓顶除尘器仅在进料时启用,并未设有主动抽风装置;另外,厂区搅拌楼及周围内生产设施的现场实际布局空间也不足;因此,无法对10个筒仓进料粉尘和2个投料粉尘进行完全合并排放;故由原环评10个筒仓进料粉尘和投料粉尘合并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排放调整为筒仓进料粉尘由6根27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由2根27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数量由2根增加至8根(其中筒仓进料粉尘由6根27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由2根27m高排气筒排放)。考虑到本项目的混凝土加工生产线与现有的建筑垃圾处置线的区域相对独立,避免固体废物厂区远距离的转移环境风险,故由原环评依托利用1间危废暂间和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调整为**1间的危废暂存间和1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和**市相关要求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应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 项目用机油存储在主厂房内西侧新设的机油存放区,面积约10m2。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将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按原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 项目用机油存储在主厂房内东侧新设的机油存放区(润滑油仓库),面积约5m2。 |
| 由于厂区布局优化调整,将原计划布置在主厂房内西侧的机油存放区(润滑油仓库)调整至东侧,考虑到项目实际使用润滑油使用量以及暂存量均较小,再结合设计生产设计优化,将面积由10m2减少至5m2即可满足项目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3664 | 0.2294 | 0 | 0 | 0 | 0.596 | 0.229 | |
| 1.178 | 0.866 | 2.044 | 0 | 0 | 2.044 | 0.866 | |
| 0.061 | 0.092 | 0.153 | 0 | 0 | 0.153 | 0.092 | |
| 0.014 | 0.014 | 0.028 | 0 | 0 | 0.028 | 0.014 | |
| 0.136 | 0.149 | 0.285 | 0 | 0 | 0.285 | 0.149 | |
| 77703.6 | 25513.2 | 0 | 0 | 0 | 103216.8 | 25513.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5.2335 | 0.6053 | 5.4168 | 0.2142 | 0 | 5.625 | 0.39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 项目设置1个326m3雨水收纳池用于收集雨水,1个洗车机用90m3沉淀池,2个皮带冲洗水收集池共6m3,1套总容积为260m3的沉淀池系统 | 委托****于2025年1月2日~3日本项目废水总排口DW001进行了监测 |
| 1 | 10套仓顶除尘器(风量均为3000m3/h)、2套搅拌机除尘器和1套卸料上料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 | 项目在搅拌棚内新设置10套仓顶除尘器(风量均为3000m3/h)和2套搅拌机除尘器(风量均为5500m3/h),分别为10个筒仓和2座搅拌机配套。筒仓进料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6根27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通过搅拌机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27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风量30000m3/h),用于收集处理卸料间和上料口的粉尘废气,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套喷雾降尘装置,覆盖骨料场和卸料间以降低粉尘逸散。 | 委托埃欧孚(上****公司于2025年1月2日~3日对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7~DA009、DA011、DA012、DA014和DA015废气排放口进行了监测;于2024年10月21日委托******公司对混凝土生产线有组织废气排放口DA007~DA014开展了2024年度日常环境监测 | |
| 2 | 油烟净化处理器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 依托现有1套油烟净化处理器 | 于2024年3月6日委托******公司对现有食堂餐饮油烟DA003废气排放口开展了日常环境监测 |
| 1 | 噪声的控制措施如下:搅拌线区域围墙设置不低于2m高实体围墙,车辆在厂内运行时速不能超过5km/h;输送带设置为密闭、降噪输送带;混凝土搅拌棚密闭;骨料场作业时密闭,运输车完全进入卸料间后关闭卷帘门;风机、泵采用减震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 | 噪声的控制措施如下:搅拌线区域围墙设置不低于2m高实体围墙,车辆在厂内运行时速不能超过5km/h;输送带设置为密闭、降噪输送带;混凝土搅拌棚密闭;骨料场作业时密闭,运输车完全进入卸料间后关闭卷帘门;风机、泵采用减震降噪措施 | 委托****于2025年1月2日~3日本项目厂区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 |
| 1 | 雨水收纳池、洗车机用沉淀池、沉淀池系统、皮带冲洗水收集池、**池采用P6或以上等级的抗渗混凝土建设,且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6个混凝土外加剂储罐设置防泄漏围堰(面积180 m2,高度0.3 m,容积54m3)。 | 雨水收纳池、洗车机用沉淀池、沉淀池系统、皮带冲洗水收集池、**池采用P6或以上等级的抗渗混凝土建设,且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6个混凝土外加剂储罐设置防泄漏围堰。 |
| 1 | 依托主厂房西侧的1座4m2危废暂存间,和1座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食堂隔油池废油暂存在食堂隔油池内。 | 项目新设1间5m2危废暂存间和新设1间5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食堂隔油池废油暂存在食堂隔油池内 |
| 1 | 机油、废矿物油包装置于托盘上,地面采用防渗硬化地面,各风险单元均配备黄沙桶和吸附棉,液化石油气为钢瓶储存,设置阀门,管道密闭连接至使用的燃具处,并保持厨房通风。项目所在厂区雨水管网排口已有截止阀,设置1个326m3雨水收纳池,1套总容积为260m3的沉淀池系统,产生的受污染消防废水首先被隔离在厂内,不会进入雨水管网而污染地表水体。企业将按要求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更新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全厂共设有1个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前设有截止阀。 | 机油、废矿物油包装置于托盘上,地面采用防渗硬化地面,各风险单元均配备黄沙桶和吸附棉,液化石油气为钢瓶储存,设置阀门,管道密闭连接至使用的燃具处,并保持厨房通风。项目所在厂区雨水管网排口已有截止阀,设置1个326m3雨水收纳池,1套总容积为260m3的沉淀池系统,产生的受污染消防废水首先被隔离在厂内,不会进入雨水管网而污染地表水体。企业将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全厂共设有1个雨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前设有截止阀。 |
| 现有的废混凝土垃圾处理线主要处理工艺不发生变化;项目依托主厂房西侧的1 座4m2 危废暂存间和1 座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依托使用现有食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现有的废混凝土垃圾处理线主要处理工艺不发生变化;现单独新设1间5m2危废暂存间和1间5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依托使用现有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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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