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炼铁乡牛桂丹村搬迁户后续产业扶持项目(项目名称)/(****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洱政复〔2025〕30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衔接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牛桂丹村。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所含内容、答疑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1.****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取水池10座,灌溉蓄水池15座及配套灌溉供水管网。2.养殖区建设2个,92户2762.91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或)建筑业企业资质_专业承包_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身份证、职称证及2024年11月至今连续5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附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无在建项目及项目中标后方可投入本项目的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职称证、有效身份证及2024年11月至今连续5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注:①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提供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出具时间为公告之后;②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③2022年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赋验证码)。(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或独立法人均可报名;
2.当次投标注册建造师为贰级及其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专业),须提供有效身份证、职称证及2024年11月至今连续5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附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无在建项目及项目中标后方可投入本项目的承诺书;
3.****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评标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直接取消合同,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6.按**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交易中心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30日08时30分起至05月09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0日上午08时30分。标书代写
6.3.2.开标方式:网上远程解密,投标单位须使用CA锁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开标情况表进行电子签名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单位文件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无法正常解密或者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交易中心,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超过50家,还有未解密的,可**10分钟一次。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异议签名时间系统默认为3分钟,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标书代写
注:在约定时间内所有投标人均已解密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可提前终止解密时间,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开标。标书代写
6.3.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homePage.)网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最新消息。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政府门户网。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省****县炼铁乡炼铁村炼铁街 |
地 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区吴井路吴井新苑2单元402号 |
| 邮 编: |
671208 |
邮 编: |
650000 |
| 联 系 人: |
张海峰 |
联 系 人: |
董琳敏 |
| 电 话: |
151****0947 |
电 话: |
150****0439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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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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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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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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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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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电话: |
行政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局
监 督 电 话:
2025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