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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9 16:49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对342省道阳光一百辅道改造工程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区****,建设单位为****。道路方案起于水澄路,终于莱蒙湖畔小区南门,长度约51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7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417平方米。拟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具体详见公示附图。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公示地点:
1、项目所在地现场,沿现状道路一侧围墙
2、**市数据局(无****办公室)网站(http://bigdata.****.cn/)
3、****规划局**分局公示厅(文惠路16号)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30日---2025年05月12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规划局**分局(文惠路16号)
邮政编码:214174
联系电话:0510-****8031
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342省道阳光一百辅道改造工程规划选址图(批前公示)
**市数据局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