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申报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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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园区****园区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加快推进****工园区****园区工作,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函〔2024〕353号)有关要求,我委拟委****园区****园区相关评价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工园区****园区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采购人:****

(四)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1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编写《****工园区****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工业园区评定工作。

(二)成果要求:

提交经采购人审查确认的《****工园区****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3份纸质版及1份pdf、word格式电子版(含附图、附件)。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时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园区****园区评定意见之日止。

验收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公告、服务合同的要求组织履约验收。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服务费包干含税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公告采购项目所需要收取的成果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印刷费、税费等,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费用支付

1.服务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四、供应商参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参选材料要求

(一)资格部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身份证明的证照复印件),证照需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选时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提供承诺函);

7.具有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提供承诺函);

(二)技术、商务部分

1.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基本情况简介材料;

2.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提出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具体内容要求见《综合评审表》;

3.报价表(格式自拟);

4.按照本公告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参选材料递交

1.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供应商均需现场递交参选材料,未递交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递交的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2.材料密封:所有材料应密封。

3.材料数量: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

4.所有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递交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3:30前现场递交。

6.递交地点:**市**市天彭街道**西路65号6楼。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8****4064。

七、评审程序和成交标准

1.********小组现场组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根据本公告、供应商参选材料和综合评审表(见附件)等,经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供应商。

参选材料满足本公告要求且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3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需从并列的候选人中选择成交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随机选择。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依照顺序从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中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特此公告。

附件:综合评审表

****

2025年4月29日


综合评审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2%

12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有效报价)×100(保留两位小数)

注:有效报价是指不超过本次采购公告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报价。

2

项目实施服务方案54%

54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内容包括:1.项目背景分析;2.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3.服务的主要依据(主要法律、法规及主要技术标准、规范);4.服务内容及程序;5.服务工作措施(含项目进度计划);6.项目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完整、准确的得54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分;扣完为止。每有一处内容错误的扣4.5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准确是指有针对性、措施完善合理、贴合项目实际、有可行性。内容存在错误是指存在“内容脱离项目实际情况、或不符合项目特点、或内容存在逻辑不清晰、或方案不具有可行性、或与项目无关、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的情形。

3

服务团队人员配置16%

16分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置进行评分:

项目负责人(1名)(6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能源、环境、生态、低碳、生命周期评价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

二、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项目组其他成员(10分)

拟投入项目的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从事绿色评价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的每人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10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项职称的,计最高分1次,不重复计分)

4

业绩18%

18分

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主导或参与的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牵头国家及行业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制定工作项目的等),每个得2分,满分18分。供应商应提供项目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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