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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申请人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予以受理,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拟将40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此公示5个工作日内将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公示期:2025年4月29日—5月8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地址:****(文化大楼二楼)
电话: 0911-****535
****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