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5〕10号
关于**省**市石油化工产业高端绿色智能发展产业聚集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工业园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报送**省**市石油化工产业高端绿色智能发展产业聚集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区政府十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市石油化工产业高端绿色智能发展产业聚集区项目立项(**省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址:******工业园规划三**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园区内标准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78.6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约21.6万平方米,****基地40万平方米,****中心、宿舍楼、食堂等产业园配套设施约16.7万平方米;****停车场占地面积约60亩;建设园区内道路以及室外管网工程,其中道路总长度约3.6公里;其他搬迁费用。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7560万元,项目的资金来源为通过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区财政统筹等多渠道筹集解决。
五、项目招标事项按我局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六、请根据本批复文件,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预算、工程结算须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府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财政局****中心审核后,报我局审查,报区政府审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作质量。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统计局。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茂****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商务局、区财政局、****分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