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跟踪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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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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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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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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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跟踪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西三环283号18幢2层13号、11层22号

成交金额:118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18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跟踪审计

采购需求:**区**污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总投资约1400万元,主要对涂山路(中粮大道-**路)、涂山路(八里沟桥-中粮大道)等13条市政道路进行雨污管网改造,以及箱涵清淤修复、道路破复、绿化恢复及相关附属工程。本次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跟踪审计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最终审核成果文件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等政策、规范并符合委托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梅芳(组长)、徐慧君、杨乐乐(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涂山路335****中心18楼

联系方式:0552-****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涂**路1717****中心大厦A座6层

联系方式:151****5026、183****5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馨、陈正国

电 话:151****5026、183****599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29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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