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规定精神,提高校内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的采购范围和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限额
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集采目录”)内的货物且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采购分类
(一)用于科研活动且在集采目录内的货物采购,可不按照“****政府******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方式采购的,由项目单位申请,****办公室**相关部门会商审批;
(二)用于非科研活动且在集采目录内的货物采购,必须按“****政府******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
三、采购流程
******采购
采购流程如下:
1.采购计划填报。项目单位登录“****招标采购信息化系统”,按要求填报采购计划,参照“集采目录”中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选择需要商品;
2.采购议价协商。由项目单位与三家(及以上)供应商通过电话及其他途径进行线下议价。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按照最低价优先的原则(成交单价******最低售价),将最低价供应商作为拟确认供货供应商,议定的价格作为拟成交价格;
3.采购审批备案。采购计划须经项目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招投标办依次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招投标办负责按规定程序在“****政府******”系统内提交采购计划,将审批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和审批通过的成交价****财政厅政府采购系统备案;
4.采购供货验收。成交供应商确认电子订单,签订固定格式的“****政府******直购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根据电子订单信息将所购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成交供应商和项目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货物交接和履约验收工作;
5.采购资金支付。采购货物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和备案手续;按照学校财务支付规定,凭借“****政府******直购采购合同”及其他报账材料,到财务处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采购
执行《****采购限额标准及规定》(2023年版)相关要求。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严把采购需求关,坚持厉行节约和最低价优先原则,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询价、议价和管理。
四、相关要求
1.严禁项目单位将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违规拆分后实施采购;
2.不属于“集采目录”内的货物,******进行变相违规采购;
3.******进行采购而未按本通知要求实施的,学校不予办理资产登记和财务报账;
4.购买的货物使用用途属性为通用资产的,需执行《****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财资〔2023〕238号)的要求;
5.****办公室、审计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各单位采购“集采目录”内货物的采购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采购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通知于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