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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LED电子显示屏供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具体如下: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综合得分 | 中标价(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96.47 | ****00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93.08 | |
| 太龙智显****公司 | 76.42 |
公示时间: 3天。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中交二公局**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第四项目部
联系人: 马工
联系地址: **市**区艺苑路114号
联系电话: 188****2479
附件:评标报告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