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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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4-25 17:00
已截止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4-14

****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

项目概况:****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回收货物名称

最低限制单价

数量

备注

01

未污染输液瓶(袋)

2800元/吨

具体数量以实际产生为准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02

玻璃瓶

30元/吨;

03

透析桶

3元/个;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包。

采购需求:医院产生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袋、透析桶、玻璃瓶废品回收,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年度合同期满前,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若考核不通过,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若院方政策调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医院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环境保护部门对未污染输液瓶(袋)、医用玻璃瓶或塑料颗粒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材料及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3.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4.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方式:在线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8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

2.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希夷大道西侧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8-****266

2.咨询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与**路交叉口**金融港A11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4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715(153****0182)

****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4-25
****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8.重新采购与终止采购 8.1重新采购
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按原采购方式或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更正为:“8.1重新采购与变更采购方式
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按原采购方式或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第一次挂网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3家。第二次挂网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评审小组认为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
8.1.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需要批准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开发区杜仲路616号
联系方式:0558-****266
2.咨询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与**路交叉口**金融港A11写字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0715(139****1800)
****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4-29
****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双沟镇105****面粉厂北侧800米)
成交金额:未污染输液瓶(袋)单价:2900.00元/吨
玻璃瓶单价:40.00元/吨
透析桶单价:3.00元/个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医院使用后未污染输液瓶(袋)等回收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光云、郑新勇、张海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中标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金融港(**大道与**路**)A11幢2楼优质采,电话:055-****1357。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希夷大道西侧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8-****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区金融港(**大道与**路**)A11幢2楼优质采
联系方式:0551-****4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51-****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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